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规定
发布日期: 2024-06-03 13:53      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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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规定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规定》。

    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已经于2023年11月到学区片所属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二、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6月17日—21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2024-2025年度第一学期本区户口转入情况登记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出情况登记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出、转入汇总表》(含已经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三、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相关指标,我区以下学校或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

    塘沽育才学校、塘沽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塘沽未来学校、塘沽浙江路小学、塘沽实验学校、塘沽远洋城小学、塘沽上海道小学(2019级)

    汉沽盐场小学

    大港二小、大港福源小学

    四、转学安置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2.2023年11月已经预约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教体局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五、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教体局小学室负责解释。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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