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7-11 11:55      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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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21号)《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511号)和《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5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正面导向,引导树立科学的育人观、评价观、选才观,全面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滨城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局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中学室、体卫艺室、职成教室、监察室、安全室、办公室负责同志、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同志及泰达文教集团、保税区文教局、高新区社发局、生态城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新区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二)招生工作小组

    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分管领导任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局中学室负责同志、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中学室、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泰达文教集团、保税区文教局、高新区社发局、生态城教体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各高中校校长任成员。

    招生工作小组职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考生志愿填报、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计15750人,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生相关政策规定

    (一)报考录取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常住或蓝印户口,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学校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中,至少有1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录取工作将依据考生升学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原则分批次进行计算机投档,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上一批次(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阶段)的录取。

    (二)招生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共分个批次。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第一批次批次分别为艺术类高中学校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批次为本区所属的高中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

    我区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塘沽第二中学、天津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塘沽第三中学、塘沽渤海石油第一中学和大港太平村中学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创新实验班的招生录取第二阶段为我区所属高中学校(含民办校)的招生录取;第三阶段为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指标推荐生和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

    1.优质高中指标推荐生的录取

    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天津耀华中学滨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14所学校招收推荐生,推荐生人数占各校招生计划人数的50%,分配给初中校。已取得指标生资格,并按指标生志愿填报要求将志愿填写在《志愿表》指定位置的考生,可享受降20分录取政策。指标生推荐工作依据《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5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202511号)执行。

    2.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

    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54号)精神执行。区教体局体卫艺室、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将公示合格的艺体特长生名单及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分别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特长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五、具体操作办法

    (一)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创新实验班的招生

    塘沽第二中学、天津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塘沽第三中学、塘沽渤海石油第一中学和大港太平村中学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区实行学校自主招生依据《202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创新实验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含政策照顾加降分)和专项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遇同分,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再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属地区域招生。

    (二)仅面向属地区域的招生

    沽第十三中学、塘沽第二中学、塘沽第三中学、塘沽渤海石油第一中学天津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大港第三中学、大港实验中学、油田第三中学、天津港保税区第一中学面向属地区域的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

    (三)面向属地区域和塘沽区域的招生

    开发区第二中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滨海泰达中学面向泰达区域和塘沽区域的招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面向高新区和塘沽区域的招生,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中学面向中新生态城和塘沽区域的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属地区域的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塘沽区域招生塘沽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属地区域招生。

    (四)面向属地区域和全区的招生

    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面向塘沽区域和全区的招生滨海新区田家炳中学、汉沽第六中学面向汉沽区域和全区的招生,大港第一中学、大港第八中学、大港太平村中学面向大港区域和全区的招生油田第一中学、油田第二中学面向油田区域和全区的招生,开发区第一中学面向泰达区域和全区的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属地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全区招生。  

    (五)面向属地区域、塘沽区域和全区的招生

    汉沽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天津市耀华中学滨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属地区域塘沽区域和全区的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属地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塘沽区域招生塘沽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全区招生。

    (六)全区民办校的招生

    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天科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博洋高级中学有限公司面向塘沽区域和全区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塘沽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全区招生天津泰达枫叶学校、天津市海嘉学校和天津汉德高级中学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区和全市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

    (七)综合高中班的招生

    滨海新区塘沽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滨海新区汉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滨海中等专业学校,分别开设综合高中班,面向全市招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招生考试中心、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具体实施学生志愿填报指导、咨询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进行,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初高中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招生工作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和招生工作程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

    区招生考试中心、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对属地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咨询工作负领导职责(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咨询行为须严格遵守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相关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在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市考试院要求,制定本校《2025年中招工作宣传咨询方案》,并签订《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责任书》,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招生学校如印发《学校招生简章》,须报经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审查批准,严禁进行不属实宣传及存在违背教育相关政策的内容。各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招生咨询接待处,解答和解决好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

    (三)细化志愿指导

    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要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511号)和《滨海新区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办法》,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1.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好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工作。志愿指导要在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建议和意见,招生咨询要做到实事求是、言必责实。

    2.强化培训、落实责任。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要结合本区域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面向全体、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培训指导,确保考生清楚填报志愿的规定和要求,指导考生尽可能多地选报不同类型的志愿并保持志愿的合理梯度,以便增加录取的机会各中学要在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工作中,以服务考生、维护公平为出发点,切实根据志愿填报规定和考生实际情况,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3.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严禁变相截留考生,恶性抢夺生源严禁通过限填、拦报志愿等方式限制、阻拦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通过采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签订预录取协议、给予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诱导考生填报属地区域、本校志愿。考生志愿确认工作实行谁核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信息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招生期间,区教体局及各区域中招办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举报,对于违规宣传咨询,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022-66897208

    泰达文教集团:022-25208890

    保税区文教局022-84925810

    高新区社发局:022-84806258

    生态城教体局:022-67289239

    附件1.202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2025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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