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海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定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贷款。该贷款需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此贷款性质为信用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贷款额度
1.对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贷额度区间为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 20000 元。
2.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贷额度范围是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25000元。学生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补贴日常生活费用。
※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长期限设定为剩余学制加15年,且最长不得超过22年。
※ 贷款利率
2025年该贷款执行的利率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70基点(即LPR5Y - 0.7%)。
※ 还款起始时间与还本宽限期
1.学生在读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财政予以补贴。
2.毕业后若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于毕业当年8月1日前,向滨海新区学生资助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政策。
3.对于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当年起需自行承担利息。此类学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在此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本金暂缓偿还。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照《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滨海新区申请条件
※ 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且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以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滨海新区;对于研究生以上申请学生,其共同借款人户籍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即可。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状况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支出。
5.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若借款学生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其共同借款人应为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当共同借款人并非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原则上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滨海新区(本市)。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若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在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提供能够证明相互监护关系的材料。若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滨海新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滨海新区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 贷款申请业务办理地点
1.首次贷款时,户籍所在地是滨海新区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同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室办理相关手续。
2.续贷时,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完成远程签约。
※ 首次申请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需各自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印于同一页面的复印件一份。
2.应携带借款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若两人在同一户口簿,仅需现场提交一份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同时,分别提交借款学生本人页、共同借款人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一份。若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需分别提交各自户口簿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时现场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对于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从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提交申请后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需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上述两份表单。(查看样表)
※ 首次申贷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完成注册后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随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且须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室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两人本人页各自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3.经资料审查通过后,学生资助部门将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并打印《受理证明》。
4.学生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回执)前往高校报到后,应尽快将回执交予高校录入系统。若逾期未录入回执,将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 续贷流程
1.线上办理: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提出续贷申请,并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远程审查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回执)。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开学带回高校,并尽快交予高校录入回执,从而完成续贷流程。
2.注意事项:若续贷时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携带相关资料一同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部门,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滨海新区现场业务受理时间:
8月1日—9月30日期间,每周三至周日办理业务(周一、周二休息)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滨海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受理部门:滨海新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学生资助工作服务部
地址:滨海新区和平路185号(原塘沽青少年宫)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室一楼103
办公咨询电话:022-661823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微信咨询工作号:19922607063 (留言咨询:7月14日起-11月30日止8:30-20:30)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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