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小学转学规定 |
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小学转学规定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小学转学规定》。
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12月16日—20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2024-2025年度第二学期本区户口转入情况登记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出情况登记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出、转入汇总表》,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三、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相关指标,我区以下学校或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
(一)以下学校不接收转入学生:
塘沽育才学校、塘沽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塘沽未来学校、塘沽浙江路小学、塘沽实验小学、塘沽远洋城小学(除2019级)、塘沽胡家园学校(除2022级)、塘沽上海道小学;
汉沽盐场小学;
大港二小、大港东城小学、大港福源小学(除2019级、2020级)。
(二)以下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
1.塘沽区域:
2019级:朝阳小学、紫云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宁波里小学、博才小学、三中心小学、向阳一小、向阳三小、广州道小学、桂林路小学、大庆道小学、洞庭学校、欣嘉园一小、玉簪小学、胡家园小学、馨桥园小学、师大附小、渤油二小;
2020级:实验滨海、朝阳小学、紫云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宁波里小学、博才小学、三中心小学、广州道小学、桂林路小学、新北一小、玉簪小学、胡家园小学、馨桥园小学、塘沽湾学校、师大附小;
2021级:实验滨海、紫云小学、二中心小学、博才小学、向阳一小、广州道小学、新北一小、玉簪小学、馨桥园小学、塘沽湾学校、师大附小;
2022级:朝阳小学、二中心小学、宁波里小学、博才小学、新北二小、胡家园小学、塘沽湾学校、师大附小、盐场小学;
2023级:新港四小、紫云小学、新北一小、玉簪小学、胡家园小学、塘沽湾学校、渤油三小;
2024级:新港四小、朝阳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博才小学、新北二小、洞庭学校、馨桥园小学、盐场小学。
2.汉沽区域:
2019级: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2020级:体育场小学;
2021级:体育场小学;
2022级:体育场小学。
3.大港区域:
2019级:大港一小、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大港九小、大港十二小;
2020级: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实验小学、大港十二小;
2021级:实验小学、大港十二小;
2023级:大港三小。
4.海滨区域:
2019级:海滨学校、三号院小学、西苑小学、同盛学校;
2020级:海滨学校、三号院小学、西苑小学、同盛学校;
2021级:海滨学校、西苑小学、同盛学校;
2024级:海滨学校、西苑小学、同盛学校。
四、转学安置办法
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五、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教体局小学室负责解释。
2024年12月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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