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各区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9 09:14      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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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对各区人民政府2019年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对各区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对各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线上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家长(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

    移动端:利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卷界面,进行“各区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

    (问卷二维码)

    PC端:复制以下网址于浏览器中打开,进入问卷界面,进行“各区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

    https://www.wjx.cn/jq/93548852.aspx

    (PC端问卷访问网址)

    2. 问卷调查

    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家长或社会人士、教师、学生)参与问卷调查。每个微信号(PC端地址)每种身份只能进行一次答卷。

    3. 问卷回收

    填答人提交问卷后,由专门人员进行收集统计分析。问卷采取不记名方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有关要求

    1.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各区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将二维码和网址在区人民政府、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内容要保留到11月20日。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知晓并广泛参与,让更多人关心教育的发展。

    2. 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0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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