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22年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332-9930-2021-00016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1〕40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1-09-27
发文日期: 2021-10-0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22年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小学,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

为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区教体局制定了《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2年

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滨海新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的11月1日至30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登记地点及辖区范围

登记地点: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学校提供二维码,家长网上预约登记,每周四、周五下午2:00——4:00持“五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核验。      

辖区范围:各学校学区片

(三)核验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别说明

(一)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学校将通过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无学籍号方可登记)

(二)申请其它年级转学的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六年级除外),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已经在本区域就学的随迁子女,确因住房产权发生变化方可受理转学。

(三)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依据滨海新区现有学位情况,以下学校因学位短缺不受理持有“租房五证”的随迁子女预约登记,请家长及时调整租房地址,到所对应学校预约登记。

塘沽区域:实验学校、浙江路小学、宁波里小学、上海道小学、二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一中心小学、朝阳小学、博才小学、三中心小学、紫云小学、云山道小学、远洋城小学、育才学校

汉沽区域:盐场小学、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大港区域:大港二小、福源小学、东城小学

如家长调整租房地址有困难,教体局将提供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供家长预约登记。

塘沽区域:新港二小、盐场小学、河头小学、于庄子小学、善门口小学、新城小学、刘南小学

汉沽区域:茶淀小学

大港区域:上古林小学、滨湖学校

(四)港澳台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境内非津户籍的,拟就读的港澳台学生参照此办法进行学位预约。

(五)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六)滨海新区教体局将依据每年11月申请登记的有效数据进行统筹安排。先统筹解决持有“住房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若出现空余学位且又不能完全容纳所有“租房五证”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时,将通过随机派位确定部分持有“租房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随机派位未成功的“租房五证”随迁子女做好回原籍入学的准备。一年级入学录取结果于转年7月第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转学录取结果将于转年8月下旬(开学前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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