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2-9930-2021-00007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1〕26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1-07-06
发文日期: 2021-07-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局属各初中、高中学校,区招生考试中心,各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泰达社管委招生办:

现将《2021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全面落实《市招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1〕1号)、《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1〕18号)和《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1〕19号)精神,大力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化发展,积极探索对学生的多元评价,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招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市教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生政策,着力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招考,实现平稳招生工作目标,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宫丽艳

副组长:李玉秋、兰玉柱、方  华、李春年、吴英元

成  员:冯宜冰、谭贵军、许连升、张志宏、纪宏宇、刘东溟、常继红、葛长容、刘硕亮、杨德良、李洪波、薛晓莹、张  旭、王  军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新区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

(二)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李春年

副组长:冯宜冰、常继红、葛长容、刘硕亮、杨德良

成  员:李  忻、李  佳、张训衡、时瑞强、王建芬、史丽宏、逄金静、张建华、樊建彬、屈淑媛、杨莉娜、马全振、张  蕾、赵  琳、任燕燕、李吉喆、各高中校校长

招生工作小组职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考生志愿填报、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计9020人,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招生办法

(一)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等11所学校招收推荐生,推荐生人数占各校招生计划人数的50%,分配给初中校。录取过程中推荐生依照相关政策降20分。推荐工作依据《2021年滨海新区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意见》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艺术类高中学校。第二批次为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第三批次为面向本区招生的高中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及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为同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面向本区(含本区各区域)招生的其它高中校(含民办校)为同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为同一批次第三阶段录取。

(三)录取工作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投档。凡被前一批次(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阶段)的录取。

(四)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依据市中招办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1〕10号)精神执行。区教体局学校体卫艺室、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将公示合格的艺体生名单及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分别报中招工作领导小组。

(五)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等5所高中校所招收的跨区域生源与本区域生源一同排档,择优录取。如跨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本区域招生。

(六)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面向中新生态城的招生、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面向保税区的招生、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面向原塘沽区域的招生、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面向中新生态城的招生、汉沽第六中学面向原汉沽区域的招生、大港油田第二中学面向原油田区域的招生均按区域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本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全区招生。

(七)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汉沽第六中学、大港油田第二中学、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面向全区的招生,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

(八)高新区第一学校面向高新区和原塘沽区域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高新区第一学校面向高新区的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原塘沽区域招生。

(九)学生志愿填报指导、咨询工作由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组织具体实施。

五、招生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严格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中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招生工作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和招生工作程序。

(三)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要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1〕18号)和《滨海新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办法》,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培训、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各中学在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工作中,应本着合理定位、拉开梯度、综合统筹、自主填报的原则,以服务考生、维护公平为出发点,切实根据志愿填报规定和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好志愿指导工作。

(四)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对本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咨询行为负有领导职责。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咨询行为须严格遵守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相关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各学校须签订《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责任书》,并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在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市考试院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本校《2021年中招工作宣传咨询方案》,并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社管委招生办。招生学校如印发《学校招生简章》,须报经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审查批准,严禁进行不属实宣传及存在违背教育相关政策的内容。各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招生咨询接待处,解答和解决好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

(五)7月6日--10日期间招生咨询电话:

区招生考试中心(原塘沽区域):25861695

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一分中心(原汉沽区域):25695182、25692065

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二分中心(原大港区域):60989978、25980256

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三分中心(原油田区域):25924344

泰达社管委招生办:25203239

保税区社发局:84912820

高新区社发局:84806258

生态城教体局:67289022

(六)招生期间中招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66896693

泰达社管委招生办:25203894

生态城教体局:67290255

高新区社发局:8480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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