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区教体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2-9930-2021-00014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1〕37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1-09-10
发文日期: 2021-09-13
联合发文机构: 区教体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区教体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区教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教体局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2021910

(此件主动公开)


区教体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

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立场,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打造滨海新区优质课后服务品牌,全面增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吸引力,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引导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一)面向全体,公开自愿

各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本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本着学生家长自愿与学校主动服务相结合,兼顾学生和家长的共性与个性化需求,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促进全面发展,缓解家长焦虑。

)严格管理,质量优先

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实践活动,做到一校一略,一年级一策,一班一案,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稳妥推进,保障安全

各学校要严格实行课后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充分论证,形成从申请审核、过程监督到成效评估的完整管理规则。要积极发挥家长参与课后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建立可行的参与机制,促进家校共治。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四)政府主导,学校主责

由教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出台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教体局指导学校依据校情制定工作方案。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压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发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内与课后有效衔接,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

三、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调动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提供全覆盖、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引导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优先安排学业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素质发展空间,破解家长经济及作业辅导负担重的问题;坚持需求导向,为学生提供有温度、有质量、多样化的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通过试点工作实践探索,着力培养一支责任心强、服务质量优的课后服务团队;形成一套科学高效、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课后服务管理及评价机制;打造一系列内容丰富、有吸引力的特色课程群;积极构建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教师认可的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滨海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育人体系。

四、工作安排

)服务时间

全面推行教育部“5+2”课后服务模式,即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一般在周一至周五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30,可根据家长意愿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30。偏远校、农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在冬季采暖期弹性安排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服务内容

各学校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把课后服务和作业管理、因材施教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学业辅导和个性化课程相结合的课后服务模式。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开发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项目,分年级、分层次设置课后服务“项目菜单”,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1.个性化学业辅导。小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完成作业,初中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注重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同伴互助的习惯和能力。

2.个性化兴趣课程。学校要以“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探索建构文化传承、益智创新、艺美实践、运动健康、生命安全五大主题个性化课程群。课程研发中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地方和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并定期精选爱国主义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内容作为课程资源纳入课程安排。严禁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统筹师资、服务项目和活动场地等,发挥好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积极作用,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研制包括服务内容、师资安排、参加对象、容纳人数、时间安排等信息的课后服务指南,并通过家长信等形式进行公告,接受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党员骨干教师应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任务。各学校要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并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有吸引力的服务。健全家校共育机制,鼓励家长委员会动员、遴选、吸纳有意愿、有专长的学生家长,组建志愿服务队,参与课后服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街道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红色基地、实践教育基(营)地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发挥其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各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教师和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学生信息和活动记录,科学开展评价。建立反馈改进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校合力。鼓励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课后服务的组织管理。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会同编制部门,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适当增加劳动、科技、体育、艺术等老师;主动与团委、妇联、街道、社区等方面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各开发区统筹负责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放在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疫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加强门卫、消防、建筑、设备、医务室、饮用水、交通等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教体局会同财政、保险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三)加强作业管理和指导要将作业设计指导纳入全区教研体系,指导学校和教师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明确收费标准。课后服务费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180元标准收取。初中开设晚自习班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100元标准收取。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五)建立健全合理取酬机制。各学校把用于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经费额度,作为绩效工资增量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设立课后服务奖励绩效,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此部分增加的绩效工资总量,每年年底由教体局报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对聘请校外人员参加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建立激励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将“主动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教学业绩要求”。区教体局将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学校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七)探索引入与退出机制。学校可适当引进行为规范、信誉度高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更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区教体局将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动态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强化督导考核。区教体局将开展课后服务情况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以及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九)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采用多种方式,做好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课后服务的意义、作用。教体局将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报道区域、学校优秀典型案例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按照中央“双减”文件精神,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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