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安置托幼点幼儿保育教育费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区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安置托幼点幼儿保育教育费优惠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街镇教育主管部门,各相关幼儿园:
现将《区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安置托幼点幼儿保育教育费优惠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 年12月10日
区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安置托幼点幼儿
保育教育费优惠办法(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让更多的幼儿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教体局所属幼儿园拟按照满额运行要求,接收托幼点幼儿。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同意,对有意愿进入教体局所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实施保教收费优惠政策。为确保优惠政策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幼儿园仅限于指定的18所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
第三条 优惠范围仅限于滨海新区学前教育两年攻坚行动实施阶段从托幼点转至教体局所属幼儿园的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的现仍在托幼点在点在册的幼儿。
二 优惠标准
第四条 各街镇要在充分调研和摸底的情况下,与属地教体局所属幼儿园进行沟通和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双方确定具体优惠标准,确保让更多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幼儿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 安置程序
第五条 各街镇要根据辖区内托幼点现状和教体局所属幼儿园空余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托幼点幼儿到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就园。街镇须为幼儿开具证明(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让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接种证以及开具的证明文件到园办理入园手续。
第六条 教体局所属幼儿园要依据幼儿申请材料为转入幼儿建立专门档案,规范管理。在幼儿转入当日将幼儿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四 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 各街镇要与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确保幼儿工作平稳有序。
第八条 教体局所属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积极配合各街镇对托幼点转入幼儿妥善进行安置,要最大限度的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五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执行优惠政策的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名单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所属街镇 | 挖潜班数 | 挖潜学位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欣嘉园第一幼儿园 | 北塘街 | 4 | 120 |
2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西沽幼儿园 | 大沽街 | 1 | 30 |
3 |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第一幼儿园 | 海滨街 | 4 | 120 |
4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二幼儿园 | 新村街 | 3 | 90 |
5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四幼儿园 | 杭州道街 | 1 | 30 |
6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九幼儿园 | 杭州道街 | 2 | 60 |
7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燕飞幼儿园 | 胡家园街 | 10 | 300 |
8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胡家园第一幼儿园 | 胡家园街 | 8 | 240 |
9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第二幼儿园 | 太平镇 | 5 | 150 |
10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太平中心幼儿园 | 太平镇 | 6 | 180 |
11 |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中心幼儿园 | 小王庄镇 | 2 | 60 |
12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中心幼儿园 | 新城镇 | 8 | 240 |
13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幼儿园 | 新港街 | 1 | 30 |
14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第一幼儿园 | 新港街 | 13 | 390 |
15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三幼儿园(分园) | 新河街 | 9 | 270 |
16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第二幼儿园 | 新河街 | 5 | 150 |
17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实验幼儿园 | 寨上街 | 1 | 30 |
18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栖凤幼儿园 | 中塘镇 | 2 | 60 |
汇 总 | 85 | 2550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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