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教体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跨校任教教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5-9921-2021-00023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0]28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0-10-12
发文日期: 2020-10-14
有效性: 有效

区教体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跨校任教教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合理流动,解决部分学校结构性缺编实际困难,根据《区教体局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2020〕10号)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区教体局制定了《滨海新区2020年跨校任教教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13日

滨海新区2020年跨校任教教师管理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合理流动,解决部分学校结构性缺编实际困难,根据《区教体局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跨校任教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区(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均衡发展”的原则,构建科学有序的教师跨校任教机制,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按照区教体局核定的各学校编制数和学校学科工作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跨校任教岗位。

(二)坚持合理流动原则。合理控制跨校教师人数。派出校在满足本校师资需求的基础上,派出超编学科教师。派入校所申请跨校任教岗位应为缺编学科教师岗位。

(三)坚持均衡配置原则。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鼓励骨干教师向偏远学校流动,鼓励高学段教师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鼓励高学段教辅人员到幼儿园从事相应工作。建立将区外选聘的优秀教师优先补充到相关学校急需学科的工作机制。

三、跨校任教时间

任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四、范围对象与选派条件

(一)范围对象各校结构性超编学科且符合条件的自愿参加跨校任教的教职工和因学科超编、满岗由学校选派的教职工。

(二)跨校任教教师应具备主要条件: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大局,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沟通协作能力;身心健康。

(三)选派人数:各结构性超编学校调派跨校任教教师人数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任教学科:依照《滨海新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与考核

跨校任教期间,派出校与派入校要完成各自任务,履行相应职责,共同加强对管理跨校任教教师的管理。

(一)派出校与派入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对接跨校任教教师的学科、年级、学段等具体情况。同一所学校有派出教师3人以上的,需在派出教师中确定一名组长,负责派出教师的引领、协调、沟通工作。

(二)派入校具体负责安排跨校任教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详细记载其教育教学过程,不得出现象征性任课或空挂现象。要加强对跨校任教教师的评议和考核,考核内容与办法参照《区教体局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对拒不服从安排和组织管理的,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跨校任教经历不予认定,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跨校任教教师要严格服从派入校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工作,不得以身体不好、照顾家庭、孩子等借口而不服从派入学校的工作安排或频繁请假,要遵守派入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师为中共党员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派入校并按派入校党支部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四)确定跨校任教的教师须在人事工作室备案,跨校任教工作经历视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五)在跨校任教期间,跨校任教教师的编制和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学校,由派出学校做好相关人事管理工作;跨校任教工作结束以后,教师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调动关系调入派入学校。办理调动关系的教师须符合2021年暑期调配方案的相关条件,并与暑期调配工作同步进行。

(六)跨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指导意见》(津滨教体〔2019〕42号)中关于参加交流轮岗教师的分配办法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教师跨校任教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校应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引导、激发教师参与跨校任教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领导作用,对派出人员把好政治关,确保教师跨校任教取得实效。

二)各校在组织实施跨校任教工作中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要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教师跨校任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各校要分别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对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以及对跨校任教人员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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