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体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视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6387-2019-00005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19]32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5-13
发文日期: 2019-05-1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体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泰达街文教办,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教委等八部门制定的〈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委规范〔2019〕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区教体局制定了《滨海新区教体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0日

滨海新区教体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市教委等八部门制定的〈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委规范〔2019〕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工程

1.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2.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宣传资源。邀请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进学校,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设计印刷各种学生近视防控折页、手册、海报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发放,利用各健康教育平台传播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知识。利用全国爱眼日进行保护眼睛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教育学生要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4.强化学生健康意识。教育学生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诊治。

(二)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

1.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上午大课间应安排在第2节和第3节课之间,小学阶段两节课之间课间休息应不少于15分钟。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2.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积极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完善区级“五个一工程”建设,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继续做好我区大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同时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减轻过重学业负担工程

1.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小学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阶段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2.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级考试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全校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区级质量监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外,不举行区级统一考试,区级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控制各学科测验次数,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3.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家长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四)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建设,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五)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

1.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2.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3. 建立视力档案,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2019年起,3—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要积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及幼儿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者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报告和统计分析。

4.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5.坚持科学保育保教。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六)实施家校联动工程

1.学校要引导家长共同开展近视防控。学校应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新媒体等平台,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积极引导家长共同做好近视防控。

2.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3.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4.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单次使用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6.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7.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家长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三、职责分工

(一)区教体局各部门

1.体卫艺: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示范性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推进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校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我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选取试点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加强学生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制定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充分利用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介报道各单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工作。

2.监察审计室: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3.人事工作室:深化新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改革,按照标准强化人员配备,落实校医人员配备要求及相关待遇,协调解决校医职称评定、工作考核等问题。

4.计划财务室: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视力防控工作相关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发展规划室:新建校舍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99-201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_7793-2010)等标准进行校舍建设,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6.中学教育:初中阶段学生家庭作业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外,不举行区级统一考试,区级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7.小学教育:小学阶段两节课之间课间休息应不少于15分钟。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小学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全校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区级质量监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8.学前教育积极配合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幼儿视力筛查,3—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幼儿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电子档案中,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对筛查出视力异常或者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9.群众体育: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积极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继续做好我区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同时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10.学校安全管理室: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建设,按标准配备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1.督导室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工作的督导与检查,结合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达标评估验收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学校相关设备配备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各学校、幼儿园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本校(幼儿园)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局各相关室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强教学设备采购管理,严把质量关,切实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等教学条件,保障教学设施和条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为学生建立良好的视觉环境;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协作联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处室和相关单位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共同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合力。

(四)加强工作考核。区教体局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年度绩效考核,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建立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在各学校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学校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宣传总结。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深入报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学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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