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系统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区教体局所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作如下统一规定:女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未执行的不予追溯。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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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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