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各开发区管委会教育管理部门,泰达街文教办: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遵循《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领和规范我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与言行举止,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市教委关于颁布天津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津教规范〔2019〕2号,以下简称《规范》)。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 广泛宣传
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明确《规范》的目的意义,全面理解《规范》内涵,发挥干部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将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落到实处。
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通过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熟知熟记《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积极践行。
要积极向家长宣传。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规范》,借助家长力量,做好学生养成教育。
要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要将《规范》在学校、班级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通过板报、广播、电子屏、橱窗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二、创新举措 抓好落实
1.与养成教育相结合。要将贯彻落实《规范》作为学生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班级“一日常规”,细化日常行为要求,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2.与“三文明”建设相结合。要将贯彻落实《规范》与滨海新区中小学“三文明”建设相结合,鼓励学生争做文明学生,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3.与主题教育相结合。要将贯彻落实《规范》与“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弘扬爱国精神 奏响爱国三问时代强音”“传承红色基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等主题教育联系起来,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养成良好道德习惯和行为习惯。
4.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将贯彻落实《规范》与“实践课堂”“研学旅行”“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相结合,丰富学生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积极践行。
5.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要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将学生遵守《规范》的情况客观记录在《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之中,并与市区级“优秀学生评选”、“滨海新区文明学生”评选、“新时代好少年”评选以及学校各种特色评价有机融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6.与德育特色建设相结合。要将贯彻落实《规范》纳入学校德育特色体系之中,全面深入推进《规范》教育。
三、深入研究 及时总结
各单位要大胆实践、深入探索、认真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通过《滨海德育信息》等媒体进行宣传,区教体局将及时发现典型,并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市教委关于颁布天津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试行)的通知
2019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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