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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础知识(七)
发布日期: 2023-10-18 16:51      来源: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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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相邻关系?如何处理?

    相邻关系,指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支配力与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排他力相互冲突时,为调和其冲突以谋求共同利益,而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二、什么是共有?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物享有所有权。《民法典》第297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三、什么是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物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分享权利、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形式。《民法典》第29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四、什么是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平等地承担义务。根据《民法典》第299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各共有人的权利均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五、什么是孳息?如何确定其归属?

    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如果树结的果实。法定孳息,是指物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孳息,如利息、租金等。

    《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六、什么是用益物权?《民法典》中规定了哪些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的所有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一种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他物权。《民法典》第323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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