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教体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
日前,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021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涌现出的一大批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天津市22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1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其中,滨海新区教体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滨海新区教体局紧紧围绕市、区妇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创建市、区级“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打造服务品牌,促进滨海新区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服务途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在促进妇女儿童公平教育、体育等重点领域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强化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把联系和服务作为工作重点,经常听取和反映广大妇女儿童的意见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创新活动载体,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规律,依法按章开展工作。广泛围绕妇女儿童教育、体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广大教职工参与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创建“最美家庭”41个。
创新工作品牌,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结合教体系统工作特点,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建以敬业、爱生、奉献为特色的市、区级“巾帼建功示范岗”“三八红旗手”等荣誉18个,起到设一个岗、带一片人,挂一个牌、树一面旗的效果。
2020年,区教体局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21年,区教体局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17—2020年度)称号,被教育部关工委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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