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政策解读 |
一、《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力量,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文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为新时代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从立法层面对新时代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市现行的《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自2019年实施以来,推动了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规范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工作,决定对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进行修订。
二、制定《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依据,以强化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优化民办幼儿园审批为目的,进一步细化民办幼儿园设置条件,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同时避免资源浪费,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三、《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园办园方向和办园宗旨,以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二是明确了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三是规范了民办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条件和人员组成及基本要求;四是细化了民办幼儿园人员配置和相关要求;五是明确了民办幼儿园办学场所和办学设施的具体要求。
四、《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分为8个部分,共31条。
第一部分是总则,共6条。规定了文件适用的主体,强调民办幼儿园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应当符合所在区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年龄特点。
第二部分是举办者资质,共4条。规定了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具备的资质,以及对外商投资企业举办、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园所名称,共3条。明确了园所名称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民办幼儿园名称的一般表述。
第四部分是组织机构与章程,共2条。规范了民办幼儿园党的建设有关要求,理事会、监事会设置及章程主要事项。
第五部分是人员配置,共2条。具体规定了民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岗位设定要求、人员资格条件及配比。
第六部分是园舍建设,共9条。细化了民办幼儿园选址条件、场地要求和园舍构成等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是办学条件,共3条。规定了民办幼儿园办学经费、开办资金和办学规模等。
第八部分是附则,共2条。明确了新修订标准的施行日期。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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