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级、2022级及以后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 相关规定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1-10-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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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级学生转入

    1.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户籍所在区域对应可报考的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只允许转入我区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民办)就读或咨询中等职业学校转学相关事宜。

    2.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且被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只允许转入我区原录取学校就读。

    3.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因户籍当时不符合升学条件或志愿填报有误等原因导致未被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须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结合学生天津中考成绩和各校录取分数线限定录取。

    二、2022级及以后学生转入

    1.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户籍所在区域对应可报考的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2.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且被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只允许转入我区原录取学校就读。

    3.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因户籍当时不符合升学条件或志愿填报有误等原因导致未被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须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结合学生天津中考成绩和各校录取分数线限定录取。

    三、其他要求

    1.学生应如实填报是否在天津参加过中考及天津中考成绩等各项信息,如存在瞒报、误报等情况,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转学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2.2021级、2022级及以后学生具体转学办法详见当年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及“天津滨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转学通知。

    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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