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1-2022第一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1-03-1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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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1-2022第一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提前一年到学区片所属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二、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6月21日25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含已经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于2021年6月30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三、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第七条“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第四项指标——所有小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第五项指标——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的规定,滨海新区以下学校将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一)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

    1.  塘沽远洋城小学

    2.  汉沽中心小学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超过2500人的学校

    1.  育才学校

    2. 塘沽云山道学校

    (三)严重超轨制运行的学校

    1. 塘沽博才小学

    2.汉沽盐场小学

    3.大港福源小学

    4.大港二小

    (四)班容超过45人的学校年级(含45人)

    1.塘沽区域:

    2016级:朝阳小学、紫云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实验学校、宁波里小学、三中心小学、向阳一小、广州道小学、桂林路小学、福州道小学、欣嘉园一小、欣嘉园实验、昆明路滨海、胡家园小学、师大附校、渤油二小、北塘一小;

    2017级:新港一小、新港二小、朝阳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实验学校、三中心小学、向阳三小、广州道小学、桂林路小学、福州道小学、未来学校、新北一小、欣嘉园实验、胡家园学校、师大附校;

    2018级:新港一小、新港四小、朝阳小学、紫云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实验学校、三中心小学、向阳一小、向阳三小、广州道小学、桂林路小学、徐州道小学、岷江里小学、未来学校、新北一小、欣嘉园一小、胡家园学校、师大附小、师大附校、北塘一小;

    2019级:朝阳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浙江路小学、实验学校、宁波里小学、三中心小学、向阳一小、广州道小学、福州道小学、南益小学、未来学校、欣嘉园实验、师大附校;

    2020级:新港二小、未来学校、新北一小、师大附校。

    2.汉沽区域:

    2016级:体育场小学;

    2017级:体育场小学;

    2018级: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2019级: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2020级:河西一小。

    3.大港区域:

    2016级:大港三小、大港十二小;

    2017级:大港三小;

    2018级:大港三小、大港实验小学、大港十二小、窦庄子小学;

    2019级:大港三小、大港英语实验小学、大港沙井子学校;

    2020级:大港实验小学、大港英语实验小学。

    4.海滨区域:

    2016级:海滨学校;

    2019级:同盛学校;

    2020级:同盛学校。

    四、转学安置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2.2020年11月已经预约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五、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负责解释。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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