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2-9930-2022-00007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2]13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2-07-08
发文日期: 2022-07-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局属各中学,区招生考试中心,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文教集团:

现将《2022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2〕1号)、《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2〕12号)和《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2〕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树立科学的育人观、评价观、选才观,全面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局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中学室、体卫艺室、职成教室、监察室、安全室、办公室负责同志、区招生考试中及各分中心负责同志及泰达文教集团、保税区社发局、高新区社发局、生态城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新区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二)招生工作小组

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任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局中学室负责同志、区招生考试中心及各分中心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中学室、区招生考试中心及各分中心中招办、泰达文教集团、保税区社发局、高新区社发局、生态城教体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各高中校校长任成员。

招生工作小组职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考生志愿填报、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计10020人,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招生办法

(一)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等13所学校招收推荐生,推荐生人数占各校招生计划人数的50%,分配给初中校。凡取得指标生资格,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填报指标生资格对应招生学校志愿,享受降20分录取的政策。指标生推荐工作依据《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2022〕11号)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艺术类高中学校。第二批次为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第三批次为面向本区招生的高中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及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为同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面向本区(含本区各区域)招生的其它高中校(含民办校)为同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为同一批次第三阶段录取。

(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常住或蓝印户口,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学校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中,至少有1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录取工作将依据考生升学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原则分批次进行计算机投档,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上一批次(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阶段)的录取。

(四)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2〕4号)精神执行。区教体局学校体卫艺室、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将公示合格的艺体生名单及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分别报中招工作领导小组。

(五)塘沽第一中学、塘沽紫云中学、汉沽第一中学、大港第一中学、油田实验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等6所高中校,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

(六)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面向中新生态城的招生、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面向保税区的招生、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面向原塘沽区域的招生、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面向中新生态城的招生、汉沽第六中学面向原汉沽区域的招生均按区域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本区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全区招生。

(七)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汉沽第六中学、大港油田第二中学、大港油田德远高级中学面向全区的招生,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

(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面向高新区和原塘沽区域招生,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面向中新生态城和原塘沽区域招生,分别按计划排档,择优录取。如高新区第一学校面向高新区的招生计划未录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面向中新生态城的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用于原塘沽区域招生。

(九)学生志愿填报指导、咨询工作由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组织具体实施。

五、招生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滨海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严格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中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招生工作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和招生工作程序。

(三)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要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2〕12号)和《滨海新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办法》,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培训、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各中学在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工作中,应本着合理定位、拉开梯度、综合统筹、自主填报的原则,以服务考生、维护公平为出发点,切实根据志愿填报规定和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好志愿指导工作。

(四)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对本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咨询行为负有领导职责。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咨询行为须严格遵守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相关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各学校须签订《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责任书》,并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在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市考试院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本校《2022年中招工作宣传咨询方案》,并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泰达文教集团。招生学校如印发《学校招生简章》,须报经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审查批准,严禁进行不属实宣传及存在违背教育相关政策的内容。各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招生咨询接待处,解答和解决好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

(五)7月7日--12日期间招生咨询电话:

区招生考试中心(原塘沽区域):25861695

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一分中心(原汉沽区域):25695182

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二分中心(原大港区域):60989978、25980256

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三分中心(原油田区域):25924344

泰达文教集团:25208890

保税区社发局:84912820

高新区社发局:59830808

生态城教体局:67289022

(六)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格执行市教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生政策,坚持依法招生,严肃招生纪律,加强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录取机会,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同时,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66896693

泰达文教集团:25208890

高新区社发局:84806258

生态城教体局:67299239

附件:2022年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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