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2-9930-2022-00006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2]11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2-06-07
发文日期: 2022-07-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

指标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中学,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集团:

现将《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

指标分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分配比例

2022年我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为50%(即占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指标生不再享受其他政策照顾项目。

三、分配原则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中学、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实验中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面向所在区域初中学校分配指标。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面向高新区和塘沽区域初中学校分配指标。

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面向全区初中学校分配指标。

(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以对应区域初中学校应届初三在籍学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对应区域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

(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向对应区域内农村偏远初中学校倾斜。

(四)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享受一所优质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推荐资格。

四、推荐条件

本区应届初三在籍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

(二)学生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

(三)学业水平考试地理和生物两个科目中,至少有一科达到“良好”,另一科达到“合格”标准;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记录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须达到合格。

五、实施步骤

(一)各学校要成立由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招生指标分配工作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和学校毕业班家委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各学校依据区教体局下达的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自荐: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资格申报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

2.评议审核: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坚持民主评议,严禁领导、教师指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指标推荐生名单进行审定后予以推荐。

3.张榜公示:指标推荐生名单要在校内进行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属实,取消推荐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重新进行等额推荐。指标分配原始材料要长期存入学校档案,以备检查。公示举报监督电话:022-66897210。

4.材料复审:区教体局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将确定后的推荐生名单返回学校,同时上报市考试院中招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在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科学规范制定本学校指标分配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好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的各项工作,根据区教体局分配的推荐名额,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荐学生的质量。招生指标分配工作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指标分配工作政策,对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操作程序,保证招生指标分配工作过程规范、严谨、公正、公平。

(三)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推荐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做好本学校指标分配方案的解读及学生和家长的信访工作。

(四)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集团要严格按照《2022年滨海新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指导本区域学校做好指标生推荐工作。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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