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教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26 14:41      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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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教体局2019年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区依法治区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9年区教体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教体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在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中,学习法治工作的相关内容,如:集中学习《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形成践行条例的良好氛围;6月12日,教体局党委召开第8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进行法治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讲话》、《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滨海新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会议精神》等,通过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形成了高度的认同。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责任工作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教体局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指导贯穿全局各项工作,具体贯彻落实到位。

    (三)党组织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职能。教体局党委书记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门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教体系统内涉法涉诉案件,及时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并责成专人跟进案件进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讨、提出解决办法,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畅通无阻。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

    (一)严格履行文件制发的规范性制度。教体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由承办室拟定,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教体局网站上予以公布,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坚决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由党委书记但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具体工作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我局执法人员有40人,原则上每个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配备。结合权责清单,制定教体局行政执法事项,同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教体系统单位存在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民,可以提供的法制方面的帮助与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三)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新区审批事项都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实现事前审批,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协调运行,使监管工作更加及时、准确、畅通。目前,教体局有五项政务服务事项属于阶段性政务服务,不适合长期入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审管信息互动,推送监管事项,结合工作室的权责,我局共有3个工作室,承担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时限,及时反馈监管信息。积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次性”服务,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2019年按照教体局新的机构设置,结合教体局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事项,增加执法力度,扩大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执法人员通过专业法律知识笔试考核,及司法机关网上法律测试考核,具备执法资格行政公务人员40人。并完成了执法人员制证工作。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举办全机关公务人员行政执法培训会议,邀请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李坤律师进行了行政执法普法讲座,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二)规范使用行政执法平台。区司法局统一平台监督指导,教体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设在办公室有专人使用平台信息的完善,与行政执法仪同步传承,实现行政执法一手材料完整有效,并时时监督执法工作的程序规范,监督执法动态数据。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各环节。教体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完善文字记录,统一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制定的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和执法规范用语。规范音像记录,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严格记录归档,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实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四、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教体系统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337个;各街镇、各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内有民办托幼点690个。学校自营食堂165个,有13家学生餐配送企业,经初步统计,在学校自营食堂就餐学生数有38000余名,在校采用配餐方式就餐学生数为46000余名,涉及学校79所。学校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多次召开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履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实,确保全系统不出问题。制定文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教体局组织14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基层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全方位。投入185万元建立了实时监控中心,对学生配餐企业和国办校(幼儿园)食堂共计50个单位的200个食品加工重点的点位,加装监控摄像头,对食堂的操作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随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合规守法。同时落实陪餐制度,保证学生用餐安全。

    五、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教体局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已纳入滨海新区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金额直接进入区财政账户,政府财政统一管理,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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